适时加班,为自己加价
如今,加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,甚至成为很多单位的一种不成文规定,有人戏称“朝九晚无”。从法律意义上来讲,加班的确不是员工的义务,但却是职场成功的潜规则。从表面上来看,主动加班是一种“吃亏”,因为它占用了你的私人时间。但是,对于公司来说,加班却是一种贡献,而你贡献得越多,那么得到的回报也会越多。《杜拉拉升职记》中的拉拉正是在工作需要时任劳任怨地加班,圆满完成任务从而得到老板的欣赏。
杜拉拉接受DB中国总部上海办的装修任务之后,工作任务大大加重了。她一会儿找供应商谈判,一会儿找IT经理研究装修事宜,一会儿又黏着采购部的同事去采购相应的物品。杜拉拉每天都要加班到11点以后,基本上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。乐于加班的杜拉拉,终究没有白白地付出努力,最后终于出色地完成了任务。
杜拉拉乐于加班,对工作不辞劳苦,她不但不抱怨上司李斯特强加给她的艰巨任务,反而以满腔的热忱投入到工作当中。勤劳苦干,是她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。反之,如果杜拉拉没有充分利用起“业余时间”,则很可能完不成这次意义重大的装修工程,那么,当然就不可能被总裁何好德、上司李斯特重视起来,也不会得到其它同事的赞赏,如此一来,升职路上的坎坷就该更多了。
卡洛·道尼斯是世界知名的投资顾问专家,他最初为杜兰特工作时,职务很低,但现在已成为杜兰特先生的左膀右臂,担任其下属一家公司的总裁。他之所以能快速升迁,秘密就在于“每天多干一点儿”。
“在为杜兰特先生工作之初,我就注意到,每天下班后,所有的人都回家了,杜兰特先生仍然会留在办公室里继续工作到很晚,因此,我决定下班后也留在办公室里。是的,的确没有人要求我这样做,但我认为自己应该留下来,在需要时为杜兰特先生提供一些帮助。工作时杜兰特先生经常找文件、打印材料,最初这些工作都是他亲自来做。很快,他就发现我随时在等待他召唤,并逐渐养成了招呼我的习惯……”
道尼斯自动留在办公室,使杜兰特先生随时可以看到他,并且诚心诚意为杜兰特先生服务。这样做获得了报酬吗?没有。但是他获得了更多的机会,赢得老板的关注,最终获得了提升。
道尼斯之所以能够在众多的同事中脱颖而出,就在于他每天都主动加班。别的同事都走了,只有他还在那里工作,这样的人,想不引起老板的注意和重视都难。最后他也终于得到老板的赏识,获得了提升。
但是很多年轻人认为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,生活中不应该只有工作。如果在工作时间之外还要加班,就属于无理要求,不能接受。
阿美是一家公司的行政助理,工作已经两年了。最近一段时间,公司的业务突然多了起来,大家都忙得焦头烂额。这天,人事处的小李提醒她,现在工作紧急,希望她不要一下班就走,需要加班的时候还是要加班的。阿美不以为意地说她的工作都完成了,为什么要加班啊?然后就走了。阿美觉得她在8小时内又没有偷懒,该做的她也都做了,又不是卖给这个公司了,下班都不能回去。所以每天一下班,她还是按时回家,尽管办公室里大家都还没有走。后来,阿美的上司也对她说,下班之后大家都没有走,希望她最好能留下来继续工作。阿美当时就觉得很荒唐,她说如果下班之后还要留下来继续工作,那还要下班干什么?所以,她仍然不愿意加班。
然而,过了一段时间,公司要搬迁,阿美负责与业主谈判、订合同,通过招标确定家具商和装修商,还要负责平面设计方案的选择等。根据以往的经验,完成搬家至少需要5个月的时间。可是上司却让阿美在两个月内办好公司的搬迁事宜,如果不能完成,就要解雇她。可事实上,光是室内装修就需要两个月,还有那么多其它的事情,阿美就是有三头六臂也没办法在两个月内完成。阿美想找上司沟通一下,好争取多一点时间,可上司执意坚持自己的想法,如果做不到就请阿美走人。阿美这才明白上司是故意在刁难自己,没办法,只好主动辞职了。
阿美的个性比较突出,很注重自我,但不幸的是她所在的单位“老板文化”浓厚。当别人都在加班时她一个人悠闲自在地先走了,让老板认为她是个不尽责的员工,认为她对工作没有热忱,以至于最后给她安排了不切实际的工作,将她逼走了。
身在职场,凡事不要太多地考虑自己的感受,加班,可能不是你所愿意的,但却符合老板的心意。所以,满足老板的心意,会让他对你关注有加。同时,在加班的过程中,你可能会学到更多有用的东西,进而不断提升自己的实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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